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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2)
  (七)加强对贫困移民的实用技能培训。结合贫困移民发展产业和外出就业需要,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确保2018年前所有贫困移民劳动力至少能掌握1项实用技能。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对贫困移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推动贫困移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加强电子商务实用技术和乡村旅游服务技能的培训,为贫困移民村培养更多农村电商和旅游服务管理人才。坚持市场导向,探索建立培训与就业衔接机制,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贫困移民在城镇稳定就业能力。探索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培训券和持证报销等有利于贫困移民灵活选择培训项目、方式和地点的办法。对培训合格的贫困移民,组织做好劳务输出服务工作,通过定向选派、劳务合作等方式,支持贫困移民外出转移就业。
  (八)积极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主动会同扶贫部门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将贫困移民村的农村公路、农田水利、饮水安全、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农村水电、农村沼气、农网改造、危房改造、互联网建设等项目纳入相关行业建设规划,并在安排年度计划中给予优先支持,进一步完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夯实贫困移民加快发展的基础。加快改善贫困移民村人居环境,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实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环境连片整治,加大贫困移民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路面硬化亮化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保护库区特有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留乡村特色,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移民村,改善贫困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九)将特殊贫困移民纳入其他扶贫政策统筹解决。各级移民管理机构会同扶贫部门积极加强与教育、卫生、社保、民政等部门的协商对接,对通过避险解困、产业扶持、就业培训、转移就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仍无法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特殊贫困移民,要按规定纳入教育扶贫、医疗救助和低保政策兜底范围。对贫困移民户的适龄子女,要保证他们能接受到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除享受国家统一的教育资助政策外,各地还可以从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设立贫困移民子女教育资助金,改善贫困移民子女就读期间的生活条件。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财政补贴后个人缴费仍有困难的特殊贫困移民,可通过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予以适当补助,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移民,要按规定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四、完善投入机制,落实各方责任
  (十)完善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分配制度。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在下一步修订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时,将把贫困移民数量作为资金切块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地也要相应完善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投向与贫困移民脱贫关系密切的避险解困、产业发展、技能培训、教育卫生等方面。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所需投资,主要通过协调行业部门予以安排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对贫困移民户发展产业的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担保服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助等扶持政策。
  (十一)落实地方有关部门责任。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并结合自身职能,抓紧完善和细化相关扶持政策,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各行业部门将贫困移民村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纳入行业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抓紧开展切块到地方的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为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移民管理机构要发挥在水库移民工作中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商,争取多方面资源用于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扶贫部门要将贫困移民全部纳入扶贫开发规划并予以积极扶持。鼓励工商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赠、吸纳就业、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
  (十二)强化监督检查。部际联席会议将采取督导、稽察、内部审计和经常性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地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把监督检查结果和实际工作成效作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分配的参考因素之一。对各地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将通过部际联席会议简报等形式予以通报表扬;对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慢等问题,也将采取一定方式予以通报。各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强化对本行政区内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将脱贫攻坚成效增列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做好年度总结汇总工作,相关成果及时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水  利  部
国务院扶贫办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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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的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2017-1-13)
·关于印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水利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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