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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5)
3.建设世界一流科研院所。明晰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增强在基础前沿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符合创新规律、体现领域特色、实施分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围绕国家重大任务,有效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的国际化科技创新基地,在若干优势领域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
4.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发展多种形式的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
5.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完善全国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发展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技术转移通道。
(六)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实现重点跨越
在关系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部署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
面向2020年,继续加快实施已部署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目标、突出重点,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装备、宽带移动通信、油气田、核电站、水污染治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新药创制、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培育新兴产业。
面向2030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尽快启动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项目,在量子通信、信息网络、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空深海探测、重点新材料和新能源、脑科学、健康医疗等领域,充分论证,把准方向,明确重点,再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
面向2020年的重大专项与面向2030年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并根据国际科技发展的新进展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及时进行滚动调整和优化。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协同攻关,持久发力,久久为功,加快突破重大核心技术,开发重大战略性产品,在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率先实现跨越。
(七)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筑牢创新根基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重要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对青年人才开辟特殊支持渠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倡导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在各行各业大规模培养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人才。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和吸引政策,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让各类主体、不同岗位的创新人才都能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得到合理回报。
发挥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树立创新光荣、创新致富的社会导向,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培养造就一大批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创新型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推动教育创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把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贯穿教育全过程。完善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二元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
(八)推动创新创业,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建设和完善创新创业载体,发展创客经济,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l.发展众创空间。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型创业服务模式,建立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建设多种形式的孵化机构,构建“孵化+创投”的创业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共享空间,降低大众参与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
2.孵化培育创新型小微企业。适应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的产业组织新特征,推动分布式、网络化的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面向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让大批创新活力旺盛的小微企业不断涌现。
3.鼓励人人创新。推动创客文化进学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开展品牌性创客活动,鼓励学生动手、实践、创业。支持企业员工参与工艺改进和产品设计,鼓励一切有益的微创新、微创业和小发明、小改进,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
五、战略保障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从体制改革、环境营造、资源投入、扩大开放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一)改革创新治理体系
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格局。
建立国家高层次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国内外科技创新动态,提出重大政策建议。转变政府创新管理职能,合理定位政府和市场功能。强化政府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环境营造、公共服务、监督评估和重大任务实施等职能。对于竞争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开发,应交由市场和企业来决定。建立创新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基金会、科技社团等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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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3-16)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2016-1-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5-3-13)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 交通运输部(201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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