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7)
六、组织实施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使命。全党全国必须统一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谋划,系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加强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纲要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指导推动纲要落实。
分工协作。国务院和军队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纲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开展试点。加强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制订年度和阶段性实施计划。对重大改革任务和重点政策措施,要制定具体方案,开展试点。
监测评价。完善以创新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将创新驱动发展成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创新调查,建立定期监测评估和滚动调整机制。
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让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创新积极性。
全党全社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创新驱动发展上来,为全面建成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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