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3)
3、推荐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项:一是集信息服务、在线交易、支付、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平台服务范围广的项目;二是重点以探索解决电子商务在有关行业或领域应用共性问题,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项目;三是着力探索解决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政策环境,有助于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新领域,培育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4、对于以土建为主的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五)组织方式
1、请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考虑、支持重点、配套政策等,按照项目建议报送条件、编制要点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审核和报送工作。
2、请积极协调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根据技术、市场等发展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建设任务和组织实施方式。同时,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发挥应有效益。
3、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商相关部门,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要求,将项目建议提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4、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择优选取、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和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开展评审评估,择优推荐项目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审核区,并根据资金总体情况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编制要点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605/W020160531376494930607.pdf
2、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名单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605/t20160531_805730.html
3、电子商务重大工程项目汇总表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605/t20160531_805730.html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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