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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6)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展健康扶贫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事迹报告会、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健康扶贫工程及各项政策措施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深入贫困地区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健康扶贫形式和途径。各地要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统筹配置和使用相关资金、项目,提高使用效率,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动力,通过健康扶贫与相关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等措施的衔接,形成合力,提高脱贫攻坚实际效果。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中国残联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部门
时间进度

1
制订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措施
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
制订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施办法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3
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核准工作
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7月底前完成

4
制订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方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
2016年8月底前完成

5
建立全国三级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关系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6
制订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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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9-17)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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