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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委、局),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开发区作为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载体和引擎,在改革开放、科技创新、聚集产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发展阶段和条件变化,部分开发区单一生产功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功能不足、管理体制不畅等现状已难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强现有开发区城市功能改造,推动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据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顺应开发区转型升级和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新要求,以增强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为核心任务,按照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有机融合的理念,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改造,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与所依托行政区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发挥开发区对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带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功能体系与发展阶段相匹配,优先开展产业人口集聚度较高、综合功能需求迫切、财力支撑能力较强的开发区城市功能改造,并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转型路径、实施差别化的转型政策。
  规划引领,长远谋划。坚持以规划引领开发区功能改造,做好开发区功能拓展、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中长期规划,提升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并做好与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
  优化功能,提质增效。坚持以人为本、补齐功能短板,以服务经济为重点完善产业功能,以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重点完善城市功能,以生活和服务设施为重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开发区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人口集聚能力。
  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坚持以制度创新支撑开发区转型,以开发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为导向,在土地管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投融资等方面探索创新性制度安排,理顺管理体制,消除开发区转型发展制度障碍,形成各部门、各领域协同推进合力。
  (三)主要目标。加快推动开发区城市功能改造,到2020年实现开发区功能明显优化,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效能明显改善,集聚和吸纳人口能力明显增强,使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成为产城融合、集约紧凑、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管理高效的现代化城市综合功能区。
  (四)适用范围。经济基础较好,围绕主导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就业特别是外来人口和农村转移人口就业规模较大;有较强转型意愿,产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加生产生活服务配套的需求迫切;安全和环境风险较小、可控,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情况较好,近两年未受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和未发生重大安全及环境事件;符合所在行政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工业园区。
  二、提升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
  (五)增强居住和生活功能。优化开发区功能布局,统筹产业发展、居住、商业服务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工业物流仓储等用地和设施规划建设,合理配置各类功能比例。以减少职住分离、缩短通勤距离和通勤时间为目标,探索增加开发区内居住功能,重点建设稳定的职工生活社区。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根据实际需求可以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在其用地范围内按规定标准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根据开发区人口的年龄、职业等特征,引进和丰富区内商业业态,完善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功能。
  (六)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根据开发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增长趋势,配套建设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体育场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开发区公共交通体系,改善从业人员和居民出行条件。优化开发区及周边学校和教学点布局,提升各级学校办学水平,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子女就近入学。加强开发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开发区内的医疗机构与国际国内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建立健全开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从业人员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探索适应开发区特点、服务创新创业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发展创新创业区域平台。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内通外畅的原则,提高区域交通路网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开发区与主城区和周边地区道路联通,发展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根据实际需求推动开发区立体停车场建设。完善开发区内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按照规划先行、标准明确、设计优先、质量保证的原则,加快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明、通风、供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鼓励开发区开展智慧园区建设,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融合、经济高效、支持创新创业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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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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