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价格监管工作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
四、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一)推进价格信用建设。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完善经营者价格信用制度,健全价格监管经营者信用信息库,将随机抽查经营者价格合规与违法的相关信息记载入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完整的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开,建立健全价格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
(二)加强抽查结果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过程以及被抽查企业违法和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使随机抽查形成有效震慑,实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三)有效衔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按照整合市场监管信息的工作部署,推动实现价格监管经营者信用信息库与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开并主动共享价格监管随机抽查信息,让不法经营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配合开展联合抽查。对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的联合抽查,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按照“双随机”要求,对被抽查对象的市场价格行为进行抽查,并在联合抽查中用好价格抽查的相关结果,提高执法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广随机抽查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和要求的重要内容,旨在实现公正、有效监管,切实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推广随机抽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转变观念, 积极探索实践,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分阶段有序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事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发挥随机抽查的应有效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抓紧提出随机抽查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和目标,制定分解落实的细化方案和时间表,做到责任到人;建立“双随机”抽查考核机制,强化业绩考评和跟踪问责,推动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三)注重工作联动。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加强上下联动,建立纵向联系和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协调和配合,凝聚系统合力;要加强横向协作,建立随机抽查横向交流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和共享,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工作效果。
(四)强化宣传培训。推广随机抽查是价格主管部门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探索和创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介,广泛宣传随机抽查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主动适应“双随机”工作的方式和要求,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业务领域的拓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财政部关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公告 / 财政部(2016-11-7)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