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5)
(二十四)优化科技创新工作布局
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围绕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凝练和推荐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省协作。
制定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科技攻关,着力攻破关键核心技术,集中开展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深空对地观测和土地工程技术创新研究;统筹部科技创新工作布局,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团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标准修制定和科学普及工作。
(二十五)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建立科研诚信机制。科研人员要按照“志存高远、德才并重”的要求,弘扬热爱祖国、追求真理、脚踏实地、勇于探索的精神,自觉摒弃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学风。通过项目公示、信息公开等方式规范科研行为,净化科研风气。
营造尊重创新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学术讨论和争鸣,发表新观点、新学说。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以学术民主维护创新热情。
切实履行科学普及责任。大力弘扬科学思想、方法,加强科学传播,宣传普及国土资源领域重大科技成果,提升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认知度。加大对科技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科技人才备受尊重的社会环境。加大表彰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献身国土资源事业。
(二十六)支持科研人员国际合作
制定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实施细则。重点保障执行国家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团队、科研人员出访,支持其更深入广泛地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科研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动国际协同创新,为科研人员出国开展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任务提供全力支持。
(二十七)完善科技工作投入机制
拓宽科技创新工作多元化投入渠道。要积极争取国家科研项目、国际组织项目以及地方、社会和企业项目,开展国土资源重点领域重大关键技术创新。在实施国土资源有关工程项目时,要优先安排解决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难题、标准研制和平台建设。科研院所要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争取不断增加资金规模。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积极争取设立科技创新工作专项经费,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标准研制、科学普及等工作。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野外科学研究观测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与成效。
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支撑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举措,明确定位、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的科技创新任务,以科技创新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2016年9月1日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