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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4)
四、督导检查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2020年实施终期检查。地方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本地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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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 国务院(2016-8-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6-5-27)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5-5)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5-12-3)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国务院(2015-9-22)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 国务院(2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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