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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3)

(三)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得用于招标投标以外的事项,不得泄露企业经营秘密和相关个人隐私。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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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2013-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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