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3)
(三)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得用于招标投标以外的事项,不得泄露企业经营秘密和相关个人隐私。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6年8月30日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2013-7-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12-27)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