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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文市发〔201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文化娱乐行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等传统文化娱乐行业经营模式陈旧、产品类型单一、消费人群狭窄、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长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导致行业形象和社会评价不佳,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行业发展。2013年下半年以来,文化部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套可借鉴可推广的思路、方法和路径;同时,一些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企业先行先试,在拓展消费人群、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这些都为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积累了有益经验。为贯彻国家关于“稳促调惠”和“放管服”的决策部署,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融合发展、创新供给、拓展受众、提升形象为总体思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发展导向,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着力解决制约文化娱乐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二)基本原则。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实现有效监管,主动服务,良性互动,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

  (三)主要目标。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场所阳光、内容健康、服务规范、业态丰富、受众多样、形象正面,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在公众文化生活中起积极作用的现代文化消费场所。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文化娱乐行业内容建设。文化娱乐行业发展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文化娱乐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全面加强从产品创作生产到传播展示等各环节的内容自审。鼓励企业依托中华优秀文化资源,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优秀文化娱乐产品。

  (二)鼓励生产企业开发新产品。鼓励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积极引入体感、多维特效、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技术,加快研发适应不同年龄层,益智化、健身化、技能化和具有联网竞技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鼓励高科技企业利用自身科研实力和技术优势,进入文化娱乐行业,合作开展产品研发生产和娱乐场所改造升级,促进行业吸收新理念、新观念、新技术,增强文化娱乐企业创新创造的动力和活力。要以产品研发促进转型升级,以转型升级带动产品研发,逐步形成产业链上下呼应、合作共赢的格局。

  (三)鼓励娱乐场所丰富经营业态。鼓励游戏游艺场所积极应用新设备、改造服务环境、创新经营模式,支持其增设上网服务、休闲健身、体感游戏、电子竞技、音乐书吧等服务项目。鼓励歌舞娱乐场所利用场地和设备优势,依法提供观影、演出、游戏、赛事转播等服务,办成多功能的文化娱乐体验中心。鼓励在大型商业综合设施设立涵盖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电子竞技等多种经营业务的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鼓励娱乐场所与互联网结合发展,实现场内场外、线上线下互动,增强娱乐场所体验式服务,不断拓展新型文化产业业态。

  (四)鼓励娱乐场所发展连锁经营。以发展连锁经营推动场所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鼓励娱乐场所跨区域开展连锁经营,鼓励连锁场所入驻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鼓励连锁企业提升服务水准,引领行业创新,支持连锁企业上市,做大做强行业品牌。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管理规范、守法经营的连锁场所予以扶持,对其新设场所,应当给予行政指导,及时办理审批事项。

  (五)支持以游戏游艺竞技赛事带动行业发展。支持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和地方各级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娱乐场所等合力打造区域性、全国性乃至国际性游戏游艺竞技赛事,并依托赛事平台开展其他衍生业务,以竞技比赛带动游戏游艺产品的研发推广、经营业态的转变和行业形象的提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引导和扶持各种竞技比赛与游戏游艺行业融合发展。

  (六)鼓励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娱乐场所面向中老年人、低收入人群及特殊群体开发专项服务产品,提供优惠服务。鼓励娱乐场所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有条件的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组织与承接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鼓励娱乐场所组织开展艺术讲座、声乐器乐舞蹈培训、休闲健身等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公共文化服务。支持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娱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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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5-1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6-4-4)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文化部办公厅(2016-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2015-11-21)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化部(2015-10-23)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东省惠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 国务院(201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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