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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29日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建设健康中国的大政方针、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为党和国家卫生与健康事业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这次大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突出位置,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努力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充分认识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检察机关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深刻认识健康中国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战略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和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工作定位和切入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党中央关于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围绕服务中心和大局,积极应对健康中国建设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健康中国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环境,促进健康中国建设顺利进行。

  二、依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依法惩治制售含有严重超标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的食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依法惩治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种植、养殖食用农产品,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依法惩治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制售国家禁用的非食品原料、农药兽药以及私屠滥宰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的犯罪。重点打击、从严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比较集中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长期以来高发多发的涉及“地沟油”“瘦肉精”“病死猪”“毒奶粉”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以及走私冷冻肉品、利用互联网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各个环节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切断犯罪利益链条,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4.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促进解决医药领域乱象。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犯罪。重点打击、从严惩处具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属于疫苗、血液制品、急救药品、注射剂药品,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制售假药劣药,以及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等恶劣情节的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严肃查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造假涉及的相关犯罪。严肃查办药品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虚开发票、洗钱、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办案中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行为,以及病患者实施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制售药品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认定罪与非罪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

  5.依法惩治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其他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放心。依法惩治打着健康健身招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犯罪,以及相关的诈骗、虚假广告、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等犯罪。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生命健康安全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加大对毒品犯罪特别是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从严打击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以及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孕妇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教育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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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6-10-25)
·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教育...(2016-11-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20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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