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3)
12.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相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加强与食品药品、卫生、环境资源、安全生产、动植物检验检疫、公安等监管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加强案例剖析,认真排查相关领域职务犯罪风险点,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纠正改进,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通过举办展览、讲座、开展预防咨询等形式,对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和医疗、医保等行业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筑牢防范犯罪的思想防线,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深入查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机制体制的漏洞和问题,从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等方面,形成高质量的预防专题调查报告,促进行业监管部门细化职责分工、堵塞监管漏洞和解决监管空白、边界不清等问题。研究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实施的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为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治理体系建言献策。
六、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健康中国法治环境建设
13.加强批捕、起诉工作,确保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犯罪。对于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扰乱医疗场所秩序等破坏健康中国建设、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要实行挂牌督办,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要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在依法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于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体现打击力度,确保办案质量。
14.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继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对辖区内污染水域、排污企业、基本功能丧失的耕地、制售假药劣药的高发区域、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作坊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打击合力。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犯罪的案件,营造依法严惩犯罪的执法氛围。会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促进解决侦查质量不高,收集证据不合法以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不当等问题,保证查处犯罪的合法性、有效性。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于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5.依法办理环境、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健康中国法治秩序。依法办理环境污染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正确行使调查核实权,准确把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依法办理医疗损害责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准确理解和适用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专门规定,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疗纠纷依法妥善解决;依法办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责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正确把握缺陷产品、因果关系等认定标准,促进司法统一规范。办理案件中,要积极借鉴医疗纠纷专业化管理解决机制,借助专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环境、卫生、食品药品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
16.积极稳妥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着力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要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侵害的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案件。要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切实发挥鉴定机构和专家辅助人的作用,查清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要充分利用诉前程序,依法科学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监督方式,促使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要实现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增强监督实效,使违法者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17.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健康产业创新发展。依法惩治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健康产业领域的侵犯财产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核心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的保护力度。强化对涉及健康养老产业、健康旅游产业、智慧健康产业、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健康食品产业领域相关案件的法律监督,维护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来自健康产业领域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七、加强组织领导,将健康中国建设的司法保障落到实处
1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检察机关要把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利用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优势,统筹办案力量,排除干扰阻力,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打好整体战。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在行使职能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形成打击犯罪合力。积极参与健康中国建设相关领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争取和依靠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加强联系与协作配合,努力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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