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4)
19.加强业务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机关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及时分析犯罪规律,总结办案经验,帮助下级检察机关解决办案中的困难和问题;地市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办案龙头作用,带头查办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基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办案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办理相关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下级检察机关对于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必要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和案件指导工作。
20.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宣传主阵地、“两微一端”、微电影、微视频等媒体平台,加强与主流媒体、重点商业媒体和自媒体的联系协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理念和方针政策,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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