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2)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落实补助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年度绩效评价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每年将通报各省工作绩效,约谈工作落后省份。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至农户“一卡通”账户。各地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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