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12月3日
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就建设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下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目标,以破解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为着力点,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完善体制机制,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现实样板。
(二)基本原则。
——创新理念。围绕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瞄准未来15年全球在减贫、健康、教育、环保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问题导向。以地方为实施主体,面向可持续发展现实需求,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核心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先进适用技术路线,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切实破解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难题。
——多元参与。健全完善政府、科研机构和大学、企业、社会等各方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加大对社会事业领域科技创新的多元投入力度,为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营造良好环境。
——开放共享。拓展国际视野,吸引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构建可持续发展合作共赢机制,主动向世界分享中国经验,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三)主要目标。在“十三五”期间,创建10个左右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科技创新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程度明显提升,形成若干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的现实样板和典型模式,对国内其他地区可持续发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对外为其他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参照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重点领域,推动地方结合当地特色禀赋和现实需求,本着“一个区域一套方案”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可持续发展规划,加强同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形成同一蓝图、同一目标,协同推进。
(二)破解制约可持续发展瓶颈问题。围绕重大疾病与传染病防治、健康养老、精准扶贫、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地整治和土壤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水源地保护与水污染治理、特色生态资源保护等领域,加强问题诊断和技术筛选,明确技术路线,加大集成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在产业链高端打造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成熟有效的系统解决方案。
(三)探索科技创新与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新机制。围绕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撑力度,建设惠民科技孵化中心与技术转移中心,搭建技术集成应用载体,形成更多新兴产业创新集群,增强地方整合汇聚创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能力,健全需求牵引、政府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各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的良性机制。
(四)分享科技创新服务可持续发展经验。在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实际成效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考察、学习、培训等活动,积极向国内同类地区推广实践经验和系统解决方案,对其他区域形成辐射带动作用。结合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搭建以科技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交流合作平台,向世界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
三、组织实施
(一)创建条件。
拟申请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地区(以下称创建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工作基础。申报地区应具有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工作基础并取得显著成效,可持续发展意识较强。
2.瓶颈问题具有典型性。制约当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清晰,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形成的解决方案具有推广价值。
3.地方高度重视。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将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摆在重要工作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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