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
第三十二条 对评估结果中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组织规范、管理严格、成效显著的教育培训项目,部将通过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并在制定下一年度部教育培训计划时予以重点支持。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交科教发〔2003〕572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负责解释。
附件1行业关键岗位管理干部培训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行业急需紧缺技术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培训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交通运输名师讲师团送教上门培训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5交通运输远程网络培训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6行业政策业务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7部机关项目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党费、工会经费和其他经费列支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8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任务书.docx
附件9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10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结算表.docx
附件11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估表.docx
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rslds/201612/t20161220_2141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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