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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林策发〔2016〕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林业法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为全面提升林业改革发展水平,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林业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快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并将其提升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举措的战略高度。林业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林业领域的具体体现。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二)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党章,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等资源的保护,守住生态红线,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必须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加快深化林业改革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当前,林业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要着力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破解林业改革发展难题,扫清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制度障碍,充分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必须推进林业法治建设。
二、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四)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基本目标。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以下林业法治建设目标:法律法规体系完备,立法质量明显提高;行政权力依法设置,决策机制科学民主法治;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制度健全;涉林纠纷有效化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法制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更加坚定,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
三、推动林业立法,发挥立法引领和规范作用
(六)完善林业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强化林业立法与林业改革决策的衔接,主动适应林业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在研究林业重大规划、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统筹考虑涉及的立法问题,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修订森林法、制定湿地保护条例等为重点,着力完善覆盖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制定修订规章,细化上位法的规定,增强上位法的可操作性。法律明确要求制定配套规章的,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林业立法的重点,结合地方林业实际,推动地方林业立法工作。充分发挥设区的市林业主管部门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进行有地方特色的立法探索。
(七)健全林业立法机制。完善林业立法程序,健全林业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立法工作精细化。开展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框架的统筹研究,根据国家层面确定的林业立法重点项目,科学制定林业立法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增强立法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力,优先着手推动纳入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对未完成的立法项目,起草单位应当予以专门说明。完善立法项目公开征集和论证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探索建立委托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作为第三方起草林业法律法规草案的制度。建立对部门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之间协调性的定期审查制度,审查后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或者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修订的部门规章,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章提出异议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研究处理。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成本效益分析和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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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2016-11-21)
·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2016-12-6)
·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2017-1-20)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 / 国家林业局(20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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