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1)
第五节 提升旅游业国际影响力
一、实施旅游业“走出去”战略
将旅游业“走出去”发展纳入国家“走出去”战略,制定旅游业“走出去”战略规划。完善支持旅游企业“走出去”政策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建立面向中国公民的海外旅游接待体系。推进自由贸易协定旅游服务贸易谈判,推动旅游业双向开放。(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
二、实施国家旅游援外计划
制定实施国家旅游援外计划,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旅游投资、品牌、技术、管理、标准等援助。(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等)
三、积极参与国际旅游规则制定
在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业理事会和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旅游机构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培养一批符合国际组织需求的旅游专门人才,创造条件输送到国际旅游机构,扩大我国在国际旅游机构中的影响力。(国家旅游局、外交部、教育部)
第七章 共建共享 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第一节 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脱贫。
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环境整治行动。提升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通村公路、网络通信基站、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水平。规划启动“六小工程”,确保每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好一个停车场、一个旅游厕所、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站、一个医疗急救站、一个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一批旅游标识标牌。到2020年,完成50万户贫困户“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的“三改一整”工程。(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
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动员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为贫困村义务编制能实施、能脱贫的旅游规划。(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
实施旅游扶贫电商行动。支持有条件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组织实施“一村一店”。鼓励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辟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国家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
开展万企万村帮扶行动。组织动员全国1万家大型旅游企业、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旅游院校等单位,通过安置就业、项目开发、输送客源、定点采购、指导培训等方式帮助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旅游。(国家旅游局、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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