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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
十、删除附件1、附件2、附件3中的“或者企业预先核准全称”;删除附件2中“经营方式”栏内的“挂靠”;删除附件5中的“及起讫站点”。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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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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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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