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11)
创新民生服务供给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统筹推进全面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系统,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社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接续。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推进就业、养老、教育、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工伤、生育、法律服务等信息全国联网,构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网络公益事业发展。推进交通一卡通互通,实现跨区(市)域、跨交通方式的互联互通,开展交通一卡通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城际轨道、水上客运、公共自行车及停车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方便居民出行。
专栏10 信息惠民工程
全面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全面提升民生服务均等普惠水平。围绕当前群众广泛关注和亟待解决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养老服务等民生问题,进一步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促进公共服务的多方协同合作、资源共享、政策对接、制度创新,加快构建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公平普惠的民生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民生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提升信息便民惠民利民水平。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监督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工作。支持各级政府有效利用政府网站、社交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新型手段,建设政务新媒体矩阵。重视网络民意表达,畅通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渠道,在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提供实时在线互动的政务服务。
(七)打造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体系。
建立健全网信军民融合机制。健全领导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网信军民融合立法进程、促进标准兼容,整合利用军民两方面优势,推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加强网信军民融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网信动员体系,构建国家网信动员机制,常态化推进军地联合演训,推进网信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联审联验,实施军地网信人才融合发展计划,完善接力培养机制。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共享。统筹军地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构建军民共用的国家光缆网。深化天基通信系统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军民共用全球移动通信卫星系统建设。推进电磁频谱管理专项工程建设,构建军民协同合作的电磁频谱监测、检测和探测网系。加强军民共用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军队以购买、外包等方式从市场获取高质量、低成本的信息产品,充分挖掘利用民间优势数据资源和数据开发能力。实施军民融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完善安全可靠的军地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规范军事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探索利用企业互联网平台和社会科技资源为军队服务。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快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加大对相关核心关键信息技术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展联合攻关。孵化和支持一批具有重大潜在军事应用价值的项目,通过在军事领域的率先突破实现军事需求牵引技术创新。有序推动军民重点实验室相互开放。支持各类社会科技资源参与国防和军队网信建设。发展军民一体信息产业。
专栏11 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工程
开展军民融合试点示范。统筹推进航天领域军民融合,构建天地一体网络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军民一体航海管制系统,推动国家航海管制信息融合共享,形成全国统一的航海管制格局。为军队使用互联网提供便捷用网、规范用网、安全用网服务。统筹推进军警民一体指挥系统、军民兼容的国家大型计算存储和灾备设施、量子通信网络发展等重大工程建设。
实施网信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在体制机制、重大政策制度、融合发展重点工作等方面,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区域开展创新试验,提升军地网信技术协同创新能力。
推动网信军民融合理论创新。聚合军地资源,重点建设战略性、综合性的高端智库,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网信军民融合软实力。
(八)拓展网信企业全球化发展服务体系。
建立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建立全球信息化合作服务平台,积极推动网信企业国际拓展,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建立网信企业走出去服务联盟,引导联盟成员在融资融智、技术创新等方面协同合作,拓展国际信息化交流合作渠道。加强主流媒体网站及新媒体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准确阐述“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赢理念,营造良好国际舆论氛围。
专栏12 信息化国际枢纽工程
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以广西为支点,加快建立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的国际通信网络体系和信息枢纽,与东盟国家共同建设基础设施平台、技术合作平台、经贸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平台、人文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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