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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15)

积极推进物联网发展。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物联网应用区域试点,建立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深化物联网在城市基础设施、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应用。

(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8年,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和开放平台,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实现民生保障服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梳理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目录体系,构建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协同共享,打通信息壁垒。

稳步实施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职能,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所产生和管理的数据集,编制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依法推进数据开放。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优先开放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商业增值潜力大的数据集。加强对开放数据的更新维护,不断扩大数据开放范围,保证动态及时更新。

规范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加强共享开放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共享开放数据汇聚、存储和安全的管理机制。按照网络安全管理和密码管理等规范标准,加快应用自主核心技术及软硬件产品,提升数据开放平台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数据再利用安全管理。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7年,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初步实现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体系;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互通对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拓展自助服务、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

建立电子证照体系和共享互认机制。按照分散集中相结合原则,建设自然人电子证照库,推进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实现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研究制定电子证照规范标准,建立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异地业务办理。

建立完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探索运用生物特征及网络身份识别等技术,联通整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形成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线上线下互认的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办事多个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

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梳理整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婚姻登记、劳动就业、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务领域的网上服务资源,联通各个网上办事渠道,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实现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六)美丽中国信息化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8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和监管体系基本建成,能源互联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

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探索建设多能源互补、分布式协调、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现代能源体系。推进绿色能源网络发展,构建能源消费生态体系,发展用户端智慧用能,促进能源共享经济发展和能源自由交易。实施国家能源管理与监管信息化工程,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区域能源生产监测和管理调度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加强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监管。实施自然资源监测监管信息工程,建立全天候的自然资源监测技术体系,构建面向土地、海洋、能源、矿产资源、水、森林、草原、大气等多种资源的立体监控系统。加强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建设,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同、互联互通的自然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资源监管、国土空间优化开发提供有效支撑。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信息化建设,强化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统筹建设和管理,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区域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全天候、多层次的污染物排放与监控智能多源感知体系。支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遥感、数据融合等技术,开展大气、水和土壤环境分析,建立污染源清单。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估试点,加强环境污染预测预警,建立环境污染源管理和污染物减排决策支持系统。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生态森林等重点区域、领域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提高区域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和共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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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6-7-27)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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