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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9)


专栏7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应用与推广工程

  培育一批制造企业“双创”平台。组织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培育众包研发、协同制造、精益管理、远程服务等新模式,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促进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

提升“双创”服务能力。培育一批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开放“双创”平台聚集的各类资源,发展专业咨询、人才培训、检验检测、投融资等线上服务。

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依托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全面开展企业自评估、自诊断和自对标,建设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

强化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加快推动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核心工业软硬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和平台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信息物理系统监测验证平台,构建参考模型和综合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开展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提高工业信息系统安全水平。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支持系统仿真测试、评估验证等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访问控制、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建设国家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中心,提升工业信息安全监测、评估、验证和应急处理能力。


推进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市场流通、资源环境融合。推进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种子、农机、农垦、农产品加工、动植物检验检疫、农村集体资产财物管理、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污水、农村能源,以及水利设施、水资源、节水灌溉、饮水保障等行业和领域的在线化、数据化。加快补齐农业信息化短板,全面加强农村信息化能力建设,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着力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大的创新动力。


专栏8 农业农村信息化工程

  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智能传感器、卫星导航、遥感、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应用,增强对农业生产环境的精准监测能力。组织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开展农作物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牧水产规模养殖等领域物联网技术应用试点。推进农机精准作业示范和北斗导航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应用与推广,促进农村和农产品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结合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应用。

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整合构建国家涉农大数据中心和国家农业云。打造农业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建设,建立农业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分析预警系统。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不断扩大信息化监管追溯覆盖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全面提升农业政务信息化能力和水平。

提升农业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拓展“12316”的“三农”综合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推动城乡信息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建立水利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工程,提升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对农业生产及农村发展的支撑保障服务能力。开展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增强农业信息化发展支撑能力。以应用为导向,推进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推进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能力跨越,构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体系,有效支撑农业信息化产业发展。


发展电子商务。全方位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加快电子商务模式、市场服务方式创新和科技水平提升,支持移动电商、社区电商、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等新型电商模式发展,促进电子商务提质升级。大力推进“互联网+流通”,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网络化定制、全渠道营销、服务到户等多种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式,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健全电子商务要素配套服务产业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人才和信息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物流服务业,鼓励发展垂直类、专业类、行业类电子商务,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强化电子商务民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电子商务在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模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形态。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开展个性化定制、按需设计、众包设计等服务,创新生产制造和经营销售环节,提供网络化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业务。发展以开放、便捷、节约、绿色为特征的分享经济。推动宽带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网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促进信息消费。积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促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逐步完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在旅游各领域的融合与应用,培育智慧旅游、智慧休闲等创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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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6-7-27)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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