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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更加完善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有效共享,营造更加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环境。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专利导航,支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发挥专利信息资源对产业运行决策的引导作用,依托各类平台探索建立专利导航研究推广中心,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为中小企业定期推送高水平、高质量、低成本的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建立通畅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对区域、行业和企业预警信息的收集发布,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建立专利导航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发挥专利制度在产业竞争市场的控制作用,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帮助中小企业加强产业核心技术与关键环节的专利布局,提升企业应对竞争的主动权。

  (二)建立激励机制,激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活力

  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创造投入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激励和利益分配制度。推进产学研合作,引导高校、科研组织与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订单式的专利技术研发机制。

  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的数量和质量、增幅和实施情况纳入相关引导政策考核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作为对科技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创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方式。充分发挥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作用,设立专业化的服务模块,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闲置专利低价向小微企业许可或转让,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动。倡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流转储备、转移转化风险补偿等活动。

  完善支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的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间接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众筹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发展知识产权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相关政府性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活动。

  (四)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指导中小企业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手段,构筑知识产权保护网,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围绕重点产业、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探索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畅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违法举报渠道,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专利违法行为。推进建立相应层级的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加强科学指导,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优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研发、生产和经营全过程。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中小企业予以合理的资助和奖励。

  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分析工作指引,引导中小企业建立专利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核心专利、高价值专利管理台账。推动中小企业在并购重组、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科学核算知识产权资产,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因地制宜,在政府引导下,探索建立行业性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体系。制定工作指引和业务规范,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实现专业化管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六)深化对外交流,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跨境合作

  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推动中小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强化技术合作与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开展专利审查高速公路推广帮扶项目,制定海外专利布局实务指引等,指导中小企业海外获权。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加强海外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发布推广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知识产权环境报告。加强对海外遭遇知识产权诉讼风险的中小企业的指导和保护,鼓励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国际研讨和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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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8-10)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5-8-13)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5-7-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5-5-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5-4-2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5-1-15)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2016-12-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12-30)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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