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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

国办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呈现多领域、跨学科、群体性突破新态势,正在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深入渗透。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诸多新产业、新业态蕴含巨大发展潜力,呈现技术更迭快、业态多元化、产业融合化、组织网络化、发展个性化、要素成果分享化等新特征,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新动能正在形成。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破解制约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制度创新和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随着全球创新创业进入高度密集活跃期,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资源全球流动的速度、范围和规模达到空前水平,创新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新模式快速形成。在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壮大的同时,技术创新供给不足、制度创新供给不够等制约因素凸显,特别是一些经济领域管理规则已经不适应新的发展趋势,迫切需要加快制度创新步伐,营造包容支持创业创新和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的制度环境。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创新行政管理,与时俱进、顺势而为、主动求变,促进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互动、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衔接、新动能培育与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协调互动。
(二)基本原则。
——突出改革引领。强化从供给侧突破的意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活市场机制,放宽政策限制,主动改变不适宜的监管理念、管理模式和政策体系,加快人才、金融、技术等要素市场改革,维护公平竞争,打破新主体进入市场的制度瓶颈,扩大群众就业和创造财富新空间。
——实施创新驱动。强化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意识。摆脱跟随发展的路径依赖,着力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保护和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构建激发创新活力、推广创新成果、支持业态创新的体制机制,以更大的力度促进知识和智力资源尽快实现经济价值,加快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新格局。
——优化服务理念。强化主动服务、效率优先的意识,更好发挥政府在新动能培育中的作用。大幅减少事前行政审批、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变管理为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法规调整、政策支持、标准规范、资源开放等方面政府服务的科学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创新服务机制,推进重心下移,及时主动解决阻碍新动能释放的矛盾问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
——着力融合发展。强化向实体经济聚力发力的意识,提升新动能对传统动能的带动作用。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加快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模式,促进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开放共治与防控风险并重的意识,推进以信用管理为基础,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底线的新型管理模式,为释放新动能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目标任务。
构建形成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律、满足新动能集聚需要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环境更加完备,全社会创业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人才、技术、知识、数据资源更加雄厚,有利于新供给与新需求衔接的市场机制基本形成,政府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水平大幅提升,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通过一段时间努力,以分享经济、信息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智能制造经济为阶段性重点的新兴经济业态逐步成为新的增长引擎。制造业新模式、农业新业态、服务业新领域得到拓展深化,产品和服务价值链大幅提升,传统动能焕发新活力。新旧动能实现平稳接续、协同发力,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在更高水平上开展对外合作,新的经济发展动力得到强化,新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格局逐步形成。
二、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主动适应新动能加速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优化服务流程,拓展发展空间,提高服务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的快速响应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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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2012-10-10)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等(2012-2-13)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副职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17)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7-22)
·关于检查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情况的通知 / 财政部(2010-11-26)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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