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的公告
2017年第4号
为做好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WS01/images/uL28iDTpNPXtvm4qNb6yrPGt8n6svrQ7bJyfOy6c+41PKjqDIwMTew5qOpLmRvY3g=.doc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