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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10)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具备水源涵养、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功能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编制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限制大规模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提高各类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城镇化、工业化和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准入门槛。着力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进一步加大中东部人口密集地区的生态保护力度,拓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范围。
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大小兴安岭、长白山、阿尔泰山地、三江源地区、若尔盖草原、甘南地区、祁连山、南岭山地、西藏东部、四川西部等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加强植树种草,维护或重建湿地、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塔里木河流域、阿尔金草原、呼伦贝尔草原、科尔沁草原、浑善达克沙地、阴山北麓等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加大退牧还草力度,开展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恢复草原植被。将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有条件地改划为非基本农田。黄土高原、东北漫川漫岗区、大别山山区、桂黔滇岩溶地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禁止陡坡垦殖和超载过牧,注重自然修复恢复植被。川滇山区、秦巴山区、藏东南高原边缘地区、藏西北羌塘高原、三江平原、武陵山区、海南岛中部山区等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严防开发建设破坏重要物种栖息地及其自然生态系统。
促进其他自然生态地区保护。稳定南岭地区、长江中游、青藏高原南部等天然林地和草地数量,降低人为扰动强度,限制高强度开发建设,恢复植被。加强罗布泊、塔克拉玛干沙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腾格里沙漠、阿尔金草原、藏北高原、横断山区等生态极度脆弱地区保护,推进防沙治沙,促进沙漠、戈壁、高寒缺氧地区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
建立生物资源保护地体系。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种质资源保护区、禁猎区、禁伐区、原生境保护小区(点)等为补充,建立重要生物资源就地保护空间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迁地保护地体系,科学合理开展物种迁地保护。强化种质资源保存,建立完善生物遗传资源保存体系。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表3 重点区域生物资源保护
重点区域
保 护 重 点
北方山地平原区
重点建设沼泽湿地和珍稀候鸟迁徙地、繁殖地自然保护区;在蒙新高原草原荒漠区,重点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遗传多样性和特有物种保护;在华北平原黄土高原区,重点加强水源涵养林保护。
青藏高原高寒区
高寒荒漠生物资源。
西南高山峡谷区
横断山区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物种资源。
中南西部山地丘陵区
桂西、黔南等岩溶地区动植物资源。
华东华中丘陵平原区
长江中下游沿岸湖泊湿地和局部存留的古老珍贵植物资源,主要淡水经济鱼类和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资源。
华南低山丘陵区
滇南地区和海南岛中南部山地特有野生动物和热带珍稀植物资源。
渤海湾滨海湿地和黄海滩涂湿地分布区
特有生物资源。

第四节 严格水资源和耕地资源保护

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保护和加快修复水生态系统,加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保护,开展内源污染防治,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科学制定陆域污染物减排计划,推进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达标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到2020年城市供水水源地原水水质基本达标。严格河湖占用管理,缓解缺水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西北缺水地区,合理安排农牧业、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加快转变农业用水方式,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土地开发规模,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严禁挤占生态用水;西南缺水地区,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华北缺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施节水和地下水压采,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
强化耕地资源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耕地质量数量生态并重。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引导,加大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损毁耕地的复垦力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加以严格保护,2020年和203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18.65亿亩(1.24亿公顷)、18.25亿亩(1.22亿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1.03亿公顷),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5500亿公斤以上,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有序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修复力度,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加强北方旱田保护性耕作,提高南方丘陵地带酸化土壤质量,优先保护和改善农田土壤环境,加强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耕地激励性保护机制,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对落实耕地保护义务的主体进行奖励。加强优质耕地保护,强化辽河平原、三江平原、松嫩平原等区域黑土地农田保育,强化黄淮海平原、关中平原、河套平原等区域水土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四川盆地等区域平原及坝区耕地保护,促进稳产高产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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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国土资源部(2016-12-30)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6号: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行政协议案 / 最高人民法院(2016-12-28)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2016-12-16)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2016-11-16)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2016-9-29)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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