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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新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月22日


附件
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 2000年9月22日 国税发〔2000〕163号 全文废止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2005年9月26日 国税发〔2005〕153号 全文废止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 2006年12月5日 国税发〔2006〕172号 全文废止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年3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17号 全文废止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2005年4月22日 国税函〔2005〕364号 废止第二条

相关法规: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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