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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的通知(3)
(三)强化指导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规范运行。要注意分类指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允许进行差别化探索,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四)完善制度建设。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试点地区工作进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并及时提出制订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
(五)做好宣传引导。试点地区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试点地区名单

附件

试点地区名单

开展国有土地二级市场试点的28个试点地区名单
北京市房山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辽宁省抚顺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许昌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东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三亚市、重庆市主城九区、四川省泸州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天水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同时开展国有和集体土地二级市场试点的6个地区名单
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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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2016-12-16)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16-12-8)
·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 /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016-9-29)
·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2016-5-13)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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