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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4)

  (七)鼓励支持运输企业服务创新。

  大力推行精益服务。引导运输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运输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提升运输服务,实现服务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服务效益更佳。把精益服务理念贯穿运输服务全过程,鼓励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无痕化服务,精确细分目标客户市场,按需求分层次提供运输服务产品,满足公众差异化、多样化运输服务需求,提升公众服务体验。

  大力发展“互联网+”运输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便捷交通,鼓励运输企业依托或打造跨地域、跨方式的互联网综合出行平台,为公众出行提供交通导航、网上购票、网络约租、智能停车、电子支付等智慧出行服务;应用车联网、船联网等物联网技术,建设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全面支撑便捷交互、故障预警、运行维护、动态监控和智能调度,提高公众出行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支持运输企业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对接效率;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进货运车联网与物流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促进人员、货源、车源等信息高效匹配,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大力发展“互联网+”汽车维修,鼓励O2O模式的汽车维修服务发展,引导汽车维修配件供应电商平台化发展,为公众提供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电子健康档案、故障诊断、维修保养、汽车救援、配件追溯等服务,满足公众个性化、高品质维修服务需求。

  (八)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制度创新。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运输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增加促进企业创业创新的制度供给,增强运输企业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制度,促进企业本质安全。

  加强企业软实力建设。鼓励运输企业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方向引导和品牌培树作用,着力培育一批市场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运输服务品牌。鼓励运输企业加强创新文化建设,营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创造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发展环境,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九)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统筹布局、统一规划、协同建设综合运输大通道和物流大通道,优化完善铁路、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网络结构,提高基础设施衔接水平。大力推进铁路进港、无水港、公路货运场站专用通道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沿海沿江主要港口集疏港铁路与高等级公路、铁路枢纽场站外联公路等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加快完善枢纽节点的多方式集疏运体系。支持铁路、公路运输主动相互对接运输两端业务,强化对铁路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的接驳和集散服务,构建铁路干线运输和公路末端配送紧密衔接的全程运输链条。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要求,建设功能完备、换乘高效、出行便捷的综合客运枢纽和布局合理、能力匹配、衔接顺畅的货运集疏运体系,提高旅客转运和货物集散效率。依托铁路、港口、民航物流基地,配套建设公路集散分拨中心、邮(快)件分拨处理中心,打造具有铁、公、水、航、邮联运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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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2016-7-26)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 交通运输部(2016-4-21)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 交通运输部(2016-3-4)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 / 国家铁路局(2015-5-8)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 / 交通运输部(20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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