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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6.认证费。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

  17.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

  18.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

  19.药品保护费。包括:药品行政保护费,中药品种保护费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2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民航部门

  21.民用航空器国籍、权利登记费

  林业部门

  22.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测绘地信部门

  23.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二、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

  (一)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项)

  卫生计生部门

  1.预防性体检费

  体育部门

  2.兴奋剂检测费

  中直管理局

  3.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4.培训费。包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费,国家法官学院培训费,中央团校培训费,中央党校培训费

  (二)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

  民政部门

  1.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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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9-29)
·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9-8)
·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8-17)
·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7-20)
·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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