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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调整《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

〔2017〕1号


为适应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发展需要,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的规定,我局对2010年3月17日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不含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专网手机电视的业务分类)通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附件: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3月10日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
(2017年)

第一部分 目录

利用公共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向计算机、手机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不含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专网手机电视业务),业务分类如下:
一、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一)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首发服务
(二)时政和社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评论服务
(三)自办新闻、综合视听节目频道服务
(四)自办专业视听节目频道服务
(五)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
二、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一)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转载服务
(二)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报道、评论服务
(三)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
(四)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
(五)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
(六)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
(七)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
三、第三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一)聚合网上视听节目的服务
(二)转发网民上传视听节目的服务
四、第四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
(一)转播广播电视节目频道的服务
(二)转播互联网视听节目频道的服务
(三)转播网上实况直播的视听节目的服务

注: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的集成播控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属于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系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的集成播控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和传输分发服务的业务分类目录另行制定。
第二部分 业务界定

一、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一)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首发服务
指采访、制作或定制时政新闻、社会新闻类视听节目,首先供公众在网上点播的服务。定制指委托其他机构为本机构制作节目并供其播出的行为。
(二)时政和社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评论服务
指以主持、访谈、演讲的节目形式,围绕政治、社会事件或题材进行评论,供公众在网上点播的服务。
(三)自办新闻、综合视听节目频道服务
指采用与广播电视节目频道相同的编播形式,自行编排含有时政新闻、社会新闻内容的互联网视听节目频道,通过互联网实时播出供公众收看的服务。
(四)自办专业视听节目频道服务
指采用与广播电视节目频道相同的编播形式,自行编排不含有时政新闻、社会新闻内容的影视、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频道,通过互联网实时播出供公众收看的服务。
(五)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
指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或事件进行的视音频实况直播服务。

二、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一)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转载服务
指转载广播电视、新闻视听节目网站已登载播出过的时政新闻类,以及转载含有政治、社会评论题材的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节目,供公众点播(含下载或轮播)收看、收听的服务。轮播指将单个视听节目制成品反复播放,或将若干个视听节目制成品组合在一起,按固定顺序在互联网上反复轮流播放,且每一轮的播放时长不超过60分钟的播放活动。
(二)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报道、评论服务
指以采访、主持、访谈等节目形式,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领域的事件进行报道、评论,并供公众在网上点播的服务。
(三)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
指生产制作、定制、编排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并供公众在网上点播的服务。
(四)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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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0-4-1)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9-8-17)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3-30)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8-2-22)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信息产业部(2007-12-20)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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