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3)
项目开工率达到90%(含)以上,完工率达到或优于绩效目标中设定的指标(10分)。如开工率70%(含)至90%,完工率达到或优于绩效目标中设定的指标(只得5分);项目开工率低于70%,或完工率未达到绩效目标中设定的指标,不得分。
PPP 应用
5
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水污染防治情况
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额度占年度总投资额比例50%(含)以上的,得5分;30%(含)至50%的,得3分;30%以下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
5
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报备、动态监管等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3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
产出和效益
55
水环境质量目标
30
年度实施方案水环境治理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当年水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及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水体类型实际各项水质指标优于预定目标(超过一半水体类型实际各项效益指标优于预定目标,其他水体类型水质达到预定目标),得30分;涉及相关水体类型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预定目标,得25分;涉及相关水体类型各项水质指标基本满足预定目标,个别指标值未达到预定目标,得15分;本区域相关水体类型各项效益指标未达到预定目标,水环境质量未明显改善,甚至某类水体质量下降,不得分。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15
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当年水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及当年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年度污染负荷削减量及生态修复与建设面积全部达到预定目标,得15分;仅完成污染负荷削减量或生态修复与建设面积二者之一,得10分;否则,不得分。
经济社会效益指标
5
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实现程度
总体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目标值(5分),达到部分目标值或有一定经济效益的(3分),没有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不得分。
满意度指标
5
社会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满意度
满意度≥90%,得5分;70%≤满意度﹤90%,得3分;满意度﹤70%,不得分。
附件下载:
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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