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4)

(十五)着力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切实强化风险防范和监管,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和重点公司的风险预警,落实风险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规范和治理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抑制产融无序结合和资金脱实向虚。坚持去杠杆、去嵌套、去通道导向,引导保险资金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稳健投资原则,为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提供长期稳定的优质资金。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风险跨行业传递,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中国保监会
2017年5月4日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相关法规:
·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4-7)
·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2016-8-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2-14)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