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3)
12
浙江省
杭州市拱墅区、宁波市江北区、温州市瓯海区、嘉兴市嘉善县、金华市义乌市、衢州市江山市、台州市临海市(共7个)
13
安徽省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市蒙城县、宿州市灵璧县、滁州市定远县、六安市金寨县、宣城市宁国市、铜陵市义安区、黄山市徽州区(共8个)
14
四川省
成都市新津县、攀枝花市西区、泸州市合江县、德阳市什邡市、绵阳市盐亭县、广元市青川县、达州市万源市、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共8个)
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贺兰县、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青铜峡市、固原市彭阳县、中卫市海原县(共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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