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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19)

〈meta name=“Url”


content=“www.gov.cn/xinwen/2017—04/12/content_5185257.htm”〉



〈/head〉





四、其他

政府网站要方便公众浏览使用,页面内容要便于复制、保存和打印。要最大限度减少用户额外安装组件、控件或插件;确需使用的,要便于在相关页面获取和安装。应用系统、附件、视频等应有效可用,名称要直观准确。附件、视频等格式应便于常用软件打开,避免用户额外安装软件。避免使用悬浮、闪烁等方式,确需使用悬浮框的必须具备关闭功能。

政府网站严禁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政府网站主办、承办单位要根据用户的访问和使用情况,对网站展现进行常态化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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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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