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3)
(三)对已经推开改革的委局属管医院,各有关省(市)要密切跟踪改革进展,实时监测医疗服务、经济运行等指标,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受影响较大、价格补偿不到位的医院,要限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医院的稳定和发展。对尚未推开改革的委局属管医院,各有关省(市)要加强指导,深入调研、精细测算、科学论证、凝聚共识、精准施策;各有关省(市)医改办要组织对取消药品加成进行风险评估,于改革实施前1个月将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报国务院医改办。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中医药局
国务院医改办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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