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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2)

(四)加强对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扶贫大局,创新思路对策,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抓好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的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全国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数据信息比对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管理台账,做好人员标识,动态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和待遇保障情况,为实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提供数据支撑。各地财政部门要做好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分配下达,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扶贫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调度,防范廉政风险,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和个人,推广其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扶贫政策不落实、廉政风险防范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及时纠正,确保完成社会保险扶贫目标任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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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农业部(2012-10-23)
·卫生部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卫生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卫生部(20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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