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十条 本解释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

                 2017年8月14日印发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医疗器械注册指定检验工作管理规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11-2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6-8)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7-30)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7-2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7-10)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