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

  第十五条 依法报国务院批准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及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工作,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当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无相关规定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 国土资源部(2012-12-27)
·土地复垦条例 / 国务院(2011-3-5)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 / 商务部办公厅(2017-8-17)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 交通运输部(2017-8-14)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