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2)
  12.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各相关单位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专项督办,强化跟踪指导。对于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反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
  四、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体制机制
  13.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司局、跨处室联合抽查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对于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部门间、司局间、处室间要积极探索采取集中抽查、联合抽查等方式,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避免多头重复抽查,提高抽查效率。
  14.建立与常规监管方式的衔接机制。将随机抽查与全面普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重点督查等常规监管方式进行有机结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于涉及安全监管等事项,可对相关市场主体适时采取全面普查、重点督查等方式,确保监管效果。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普查的事项以及暂不宜通过“双随机”抽查开展的监管活动,要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理念,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15.探索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监管机制。建立抽查数据的保存、归类、档案制度,整合检查抽查、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现场检测等相关信息,加强对抽查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强化对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的风险监测。探索推进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监管,对不同风险层级的市场主体采取不同抽查频率与抽查方式。对市场主体的风险层级分类实行动态调整,在保障风险可控、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可以主动降低风险层级、检查比例、抽查频率。
  16.积极推进信息化监管工作机制。以各相关单位现有的专业监管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电子“摇号”功能和程序,对“双随机”抽查过程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加快推进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探索推进网络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检查和监管方式,对重点监管对象逐步实现在线可回溯监管。
  17.创新监管工作体制。各相关单位要创新监管体制,实现检查人员和监管力量的合理配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和执行相协调。要加强对“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强专用检查设备的配备。
  五、工作要求
  18.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施工图”,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扎扎实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向深入。
  19.明确责任分工。部法制司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并及时更新随机抽查清单,及时总结和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部内其他司局、长航局、珠航局、直属海事机构要按照随机抽查清单,尽快制定和完善每项抽查事项的“两库一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完善“双随机”抽取方式,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及时准确公开抽查结果,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形成“双随机”抽查长效工作机制。
  20.加强督查考核。将部内相关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部年度督查计划,统筹开展督查,部海事局负责对直属海事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考核和督查,长航局、珠航局也要完善相关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各自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抓好政策配套和督促落实。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参照本实施意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抓紧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今年年底实现“双随机”抽查事项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全覆盖,切实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


交通运输部
2017年8月14日



附件.doc

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zcfgs/201708/P020170822553246330125.doc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 / 商务部办公厅(2017-8-17)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 国土资源部(2017-8-10)
· 财政部关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公告 / 财政部(2016-11-7)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