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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
三、质量与管理
(一)印染企业要开发生产低消耗、低污染绿色产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具有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纺织产品。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印染企业应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对能源、取水、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
(三)印染企业要健全企业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进行质量、环境以及职业健康等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企业要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车间要求干净整洁。
(四)印染企业要规范化学品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应严格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化学品使用的岗位技能培训。企业应建立化学品绿色供应链管控体系,避免使用对消费者、环境等有害的化学物质。
四、资源消耗
(一)印染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要达到规定要求。
印染加工综合能耗及新鲜水取水量
分类 综合能耗 新鲜水取水量
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 ≤30公斤标煤/百米 ≤1.6吨水/百米
纱线、针织物 ≤1.1吨标煤/吨 ≤90吨水/吨
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 ≤36公斤标煤/百米 ≤2.2吨水/百米
精梳毛织物 ≤150公斤标煤/百米 ≤15吨水/百米
注:1.机织物标准品为布幅宽度152cm、布重10-14kg/100m的棉染色合格产品,真丝绸机织物标准品为布幅宽度114cm、布重6-8kg/100m的染色合格产品,当产品不同时,可按标准进行换算。
2.针织或纱线标准品为棉浅色染色产品,当产品不同时,可参照《针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FZ/T01105)进行换算。
3.精梳毛织物印染加工指从毛条经过条染复精梳、纺纱、织布、染整、成品入库等工序加工成合格毛织品精梳织物的全过程。粗梳毛织物单位产品能耗按精梳毛织物的1.3倍折算,新鲜水取水量按精梳毛织物的1.15倍折算。毛针织绒线、手编绒线单位产品能耗按纱线、针织物的1.3倍折算,新鲜水取水量按纱线、针织物的1.3倍折算。
五、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一)印染企业环保设施要按照《纺织工业企业环保设计规范》(GB50425)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印染废水应自行处理或接入集中废水处理设施,并加强废水处理及运行中的水质分析和监控,废水排放实行在线监控,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采用高效节能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工艺,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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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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