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4)
(十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土资源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国土资源领域涉及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于达成一致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予以明确,指导和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存在的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可以集中提出意见建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对检察机关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十六)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双方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两个部门之间的日常联络及文件传输等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和依法行政工作
(十七)认真组织学习。各级检察机关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把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修改后行政诉讼法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检察机关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要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为依法行政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人员保障和后勤保障。
各省(区、市)检察机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请及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土资源部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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