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

交运发〔20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划国土委)、邮政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区铁路监督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老年人、残疾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当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约2.3亿人,残疾人8500多万人。为数量庞大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出行便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推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敬老助残的社会风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迫切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等文件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权益,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交通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为核心,积极推进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补齐发展短板,加快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鼓励推广应用无障碍出行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政策保障,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和残疾人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无障碍出行服务需要。

  (二)基本原则。

  人民为本,服务为先。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交通出行权益;以提升无障碍出行服务品质为核心,创新服务模式,统筹服务资源,倡导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优质出行服务。

  需求导向,因地制宜。科学把握老年人、残疾人出行需求和特征,根据不同运输方式服务特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建设。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要突出政府责任,又要广泛动员行业协会、残疾人组织等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多层次、多样化出行需求。

总共5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