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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2)
  (八)加强道路水路旅客售票工作。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快推进道路和水路客票实名制,为联运旅客实名查验、一证通达、安检确认创造条件。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全国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实现部省系统联网运行。建立邮轮客票制度,鼓励邮轮等相关企业构建集航线、票务、旅游、咨询等服务于一体的邮轮综合信息网络。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渤海湾、琼州海峡等重点水域旅客联网售票。(交通运输部会同旅游局负责)
  四、提升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品质
  (九)推进联运票务一体化。鼓励不同运输方式站场互设自动售(取)票设备,方便旅客购(取)联运客票。积极探索旅客联程运输电子客票,为实现“一站购票”“一票出行”创造条件。鼓励各种运输方式改进售检票系统功能,创新身份查验方式,支持使用身份证、二维码、生物识别信息等新媒介验票乘车。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间建立票务清算平台和清算机制,研究优化旅客联程运输客票退改签管理制度,对联运客票的退改签时限、费用等给予一定优惠和便利。(交通运输部会同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推进联运服务多元化。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依托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深度合作,积极发展“空铁通”“空巴通”、公铁联运、海空联运等服务产品。鼓励客运企业与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加强业务合作,推进旅游交通产品创新和游客联程联运,在旅客联程运输设施内设立相应的旅游服务窗口,改造升级旅游信息服务系统,促进“运游结合”。规范并有序推进各类第三方出行服务平台整合不同运输方式信息资源,为旅客提供客票信息查询、跨方式出行规划、联程客票代购等“一站式”出行服务。支持运输企业积极拓展国际旅客联程运输市场,开发国际旅客联程运输产品,支持国外航空公司与国内运输企业扩大代码共享范围。(交通运输部、旅游局会同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一)推进联运服务专业化。鼓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运输企业根据需要加快发展城市候机(船)楼、高铁无轨站,合理规划布局网点,完善配套服务功能,为旅客提供信息查询、票务、候乘、行李托运、联运接续运输等服务。枢纽站场要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积极设立“绿色通道”、重点旅客候车室等服务设施,加强晚点信息咨询、广播告知,提供无障碍出行、行李托运、专用候乘等便民利民服务。(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二)推进行李服务便利化。鼓励运输企业在城市候机(船)楼及枢纽站场为联运旅客提供“行李直挂”服务,实现旅客行李运送“一站到底”。鼓励运输企业与第三方企业合作拓展提供行李托运门到门服务。鼓励运输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引入行李运输责任险,完善行李运输赔付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枢纽站场实施行李推车跨区域共享使用。(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三)推进联运接续便捷化。建立健全城市交通与城际交通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企业与铁路、公路、水路、航空企业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统筹开通连接枢纽站场的公交专线、夜间班次和定制客运服务;加强在运营时刻、组织调度、运力安排等方面的协同衔接和应急响应,保障极端恶劣天气、大面积晚点等非正常情况下的旅客出行接续。鼓励在民航机场、高铁车站、港口客运站开辟汽车租赁服务网点,为旅客租赁汽车提供便利。支持枢纽站场根据需要配设快递服务点及快递分拨中心,为旅客携带物品出行提供便利。(交通运输部会同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五、提高旅客联程运输信息化水平
  (十四)提高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强化旅客联程运输公共信息服务,鼓励运输企业以及各类信息服务主体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手机短信、手机APP、微信等手段,向旅客及时公布旅客联程运输班次运行信息、换乘时间预估、延误预警、延误后调整出行方案建议等信息,提高服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精准度和综合性,便于旅客合理规划并及时调整出行方案。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开展综合交通出行服务产品的创新应用,为旅客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五)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进运输企业间运行班次、运行时刻、各班次客流规模及运行动态、售票状态、延伸服务、旅客中转换乘等信息的开放共享、数据交换与整合利用,为运输企业开展旅客联程运输服务组织提供支撑。鼓励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统一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枢纽内不同运输方式间实时共享公共客运服务信息,提高枢纽协同运营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精准性。鼓励不同运输方式售票系统有效对接。(交通运输部会同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六、健全旅客联程运输法规标准体系
  (十六)完善旅客联程运输法规规则。加快推进综合运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明确旅客联程运输发展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积极开展旅客联程运输法规规则研究,推动旅客联程运输信息开放共享、联运设施衔接、联运安全与服务责任划分、客票退改签、行李托运、安检互认等相关工作。(交通运输部会同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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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2016-10-9)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 / 交通运输部(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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