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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3)
  (十七)健全旅客联程运输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旅客联程运输信息代码、标志标识、服务质量要求等标准规范。鼓励企业联盟或行业协会制定旅客联程运输相关团体标准。(交通运输部会同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七、加强旅客联程运输组织保障工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协同联动,积极开展旅客联程运输发展规划、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相关的制度、政策和技术问题,有序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九)加大政策支持。各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旅游、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从融资、信贷等方面加强对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政策支持,并进一步加大对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投入力度。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客联程运输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运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二十)推进试点示范。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等载体,加快推动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地实施。鼓励各地以旅客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条件成熟的线路、枢纽、企业,组织开展旅客联程运输试点,有序推进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一体化、票务服务一体化、行李服务便利化、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工作,不断探索和积累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经验,更好满足旅客多样化出行需求。(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各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经信、旅游、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抓紧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相关工作。支持成立旅客联程运输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规范制修订、政策宣贯、交流合作、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力争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旅客联程运输市场体系,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环境有效改善,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旅游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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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2016-10-9)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 / 交通运输部(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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