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公告(3)
(二)检疫处理对象“集装箱”的检疫处理指征“装载废旧物品”的处理方式为“根据卫生状况确定除虫、灭鼠、消毒”,“卫生状况”包括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
(三)检疫处理对象“集装箱”的检疫处理指征“发现病媒昆虫”:一是指发现活的病媒昆虫,包括活的成虫或若虫以及蛹和卵,进行除虫处理;二是指发现蟑螂、苍蝇等可携带病原体的死昆虫,且怀疑造成病原体污染的可消毒处理。
(四)附件2中“可疑病例”是指具有下列一种或多种症状和/或体征的人员:包括发热、咳嗽、恶心、呕吐、腹泻、呕血、便血、头痛、肌肉痛、关节痛等;皮疹、黄疸、粘膜出血、不正常的颜面、颈部、胸部潮红、出血点或面色苍白、淋巴结(腺)肿大、无辅助设备状态下无力行走等。经初步医学排查措施后,不能排除传染病的病例。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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