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 (3)
附件1: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含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用语)
2.1:“多证合一”工商部门登记数据共享信息项
2.2:“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
3:“多证合一”信息化技术方案
工商总局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旅游局
气象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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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docx
附表2.1 “多证合一”工商部门登记数据共享信息项.docx
附件2.2 “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项.docx
附件3 “多证合一”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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