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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国库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财〔2018〕3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适应中央财政国库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各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国库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突出了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作为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加强预算执行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单位应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改革的精神,积极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国库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国库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一)完善国库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国库管理制度,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业务流程,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形成架构完整全面、内容清晰易懂、流程衔接有序、责权分工明确的国库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二)强化国库管理工作职能。国库管理任务重、经费规模大的单位,要在财务部门内部强化国库管理工作的职能建设,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精湛的财经工作人员。尚未设立专门承担国库管理职能机构的单位,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国库管理工作。

  (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单位应建立业务、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国库业务工作效率。财务部门应强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各环节之间的工作联动,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国库业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

  三、严格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一)科学编报用款计划。各单位要严格依据本单位预算指标编制用款计划,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提高用款计划编报的准确性。用款计划中的资金支付方式由预算单位根据资金使用预计情况编制,资金使用预计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上报调整用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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