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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4)
(十)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不合理的坚决取消,过高的坚决降下来,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十一)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启动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高标准建设国家实验室。鼓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国家科技投入要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强雾霾治理研究,推进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攻关,使科技更好造福人民。(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落实和完善创新激励政策。改革科技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绩效评价要加快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要抓紧修改废止;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要下决心砍掉。(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提供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大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开放创新资源,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打造“双创”升级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推动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集众智汇众力,跑出中国创新“加速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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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 国务院(2015-3-25)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 国务院(2014-3-24)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 国务院(20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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